第六次全球產業轉移
全球產業發展源起18世紀英國工業革命,直至二次戰後,才由受戰事影響最少的美國接棒拉動全球經濟發展;上世紀70年代,全球產業分工模式崛起,亞洲四小龍繼日德之後,掀起第三次全球產業轉移。
接下來的第四及第五次,就是眾所周知的大陸世界工廠角色,以及美對中加徵關稅後,外資移往印墨及東南亞等地設廠。
回顧近兩百年全球產業轉移,不免兼具歐美企業為成本考量,廣赴新興經濟體設廠,以及新興經濟體為產業升級,提供各種優惠吸引外資投資,同時又以保護本國企業為名,高舉關稅大旗。
而今,風水輪流轉,歐美日等先進經濟體,竟為避免供應鏈斷鏈及保護本國企業,依樣畫葫蘆,依循新興經濟體老路,提供各種補貼、鼓勵台積電建廠,甚至築下關稅高牆,以為保護本土百年車企。
近日歐盟決定提高中國電動汽車關稅,圖為比亞迪電動車準備裝船出口。
60年前 台蘿葡棍棒並舉
盛行於1960年代的工會運動,大幅提升歐美廠商生產成本,同時倒逼歐美日企業,不得不加速前往海外投資設廠;在此同時,台灣挾失業率高及年輕人口增長率也高等雙重優勢,成為當年歐美日企業海外投資設廠首選地。
(一)減免租稅吸引外資投資
近60年來,外人投資在台電子產業全球化過程扮演非常舉足輕重角色,同時,台政府當局亦竭盡所能提供各種優惠吸引外資投資,包括1954年的外人投資條例、1959年的19點財經改革措施、1960年獎勵投資條例,以及始於1966年陸續成立的楠梓及台中加工出口區等,皆助力台灣成為當年美日兩國企業最重要海外生產基地。
舉其要者,如1964年的美商通用及RCA、1969年的摩托羅拉及隔年的增你智等,都曾是當年大力投資台灣且赫赫有名的國際知名企業。以致美日對台投資金額,占當年台外人總投資金額至少60%。
(二)台汽車進口萬萬稅
日前,台經濟部與八家本土車廠簽署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承諾契約書,台汽車產業過度受保護議題再度成市場焦點。雖然早在本世紀初,台灣即已加入WTO,但政府當局仍習於依託關稅壁壘政策,保護本土企業發展,其中又以被保護長達數十年的汽車產業最為市場所爭議。
1961~1972年的十餘年期間,台政府當局為扶植本土汽車產業發展,出台發展國產汽車工業、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及促進汽車工業經營方案等辦法,期能依託法律明文規定汽車自製率,亦或利用高關稅政策保護本土汽車產業發展,甚至在上世紀70年代,還一度停止開放小客車進口。
60年後先進經濟體依樣畫葫蘆
過去五次,從英美、日德到亞洲四小龍、到大陸,然後到越印墨等逆時針且單向的全球產業轉移,故然促進全球資本、技術、人才與生產要素自由流動,但也同時確立,以歐美為中心的一元化且單向的全球產業垂直分工體系。更重要的是,在此單向架構下,先進經濟體與新興經濟體企業,一個掌握品牌與市場,一個扮演生產環節角色,各安其位、各取所需、共存共榮。
而今,受始自疫情爆發以來的供應鏈斷鏈危機,以及陸新能源車企的出口與出海影響,歐美日等先進經濟體正依循當年新興經濟體老路,依樣畫葫蘆,一方面依託補貼優惠鼓勵台積電投資設廠、二方面競相對大陸新能源汽車進口徵收高額關稅。
台積電董事長魏哲家(左四)出席德國廠動土典禮。
表面上看,這種以台積電為首的新興經濟體企業反向赴先進經濟體設廠,似可為全球產業帶來雙向流動,但因隱身產業轉移背後的中國衝擊,已根本侵蝕歐美企業既得的產業標準與市場價格話語權。
因此此次,也就是所謂第六次全球產業轉移,不僅不斷加劇全球產業價格競爭壓力,更倒逼歐美經濟體對直接與間接進口大陸商品祭出更多貿易保護政策。在此同時,受歐美友岸外包政策與陸企迂迴全面拓展全球南方市場的影響,第六次全球產業轉移也將為全球經濟快速迎來二元化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