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逼
在不同佛經中都可見到「苦逼」兩字,「苦逼」是用來感嘆人生的無可奈何,或是生活的艱辛、痛苦,甚至嘲笑別人挖坑把自己埋起來、自尋煩惱等…
過年期間,大陸網上流傳一則最「苦逼」的民企故事,背景是因為在大陸上市得排隊很久,證監會為了扶貧,去年9月出了個新規定,凡是註冊在592個國家級「貧困縣」內的企業,滿足一定條件後,向證監會申請上市,可享受「即送即審,即審即發」的綠色通道政策。
這下不得了了,包含我在內的投行,人人都想把手邊輔導的上市企業搬到貧困縣去,一夜間所有貧困縣都變成投資寶地,一家趕早的洛陽民企,搶在去年年底遷址到一小時高鐵車程外的貧困縣「蘭考縣」,當然,誰都知道,這老闆不是去扶貧…
也不知道是不是這民企的加入,不到一個月,元旦剛過,「蘭考縣」居然被河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認定「脫貧」,不再是貧困縣,這玩笑開大了,人家就是衝著「貧困縣」才投奔而來,人來了,繳稅也來了,卻說不是貧困縣了,這不是「苦逼」是什麼?
我很同情這家最「苦逼」的民企,雖然網民們冷嘲熱諷地說老闆「偷雞不著蝕把米」,但回頭看看大陸台商,我們一樣存在「苦逼」的處境,最典型的「苦逼」就是TP(Transfer Pricing)問題,也就是移轉定價的補稅風險;只要從事出口,在大陸收入是外幣的台商,大多以三角貿易模式把利潤截留在OBU中,如此一來,大陸報表上的利潤就會下降,自然也就少繳25%的企業所得稅和10%的利潤匯出所得稅。
問題是大陸稅務局不笨,難道看不出來台商的出口對象,都是BVI、薩摩亞等免稅天堂的紙上公司?很多台商越虧損、越擴廠,虧了又擴、擴了又虧…三歲小孩都明白怎麼回事,所以去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發了個62號文,講白了就是要開始嚴查TP問題,如果最後補稅那就算了,反正稅早繳晚繳都要繳,真正的重點是「滯納金」,大陸補稅的滯納金是按「天」計算,常見台商被要求補交TP稅款外,最可怕的是「滯納金」還超過補稅的金額,你說這不是「苦逼」是什麼…
事實是,連民企在大陸都「苦逼」了,台商怎麼可能比民企還懂大陸?所以,新的一年,老老實實繳稅吧,別再「苦逼」了…